关于举办“2021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
发布单位:本站 丨 时间:2021-07-09关于举办“2021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审议印花税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特别是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效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与此同时,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G20和OECD等国际论坛(组织)积极推进税收全球治理深度合作,发布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蓝图文件;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我国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必须树立机遇意识、前瞻意识、发展意识,积极拓展涉税业务领域、努力提升执业能力,才能适应新时代税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使命和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对外开放战略。
“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自2010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九届,成为全国涉税服务行业的年度盛会,对引领提升广大律师、税务师从事涉税专业服务和投身现代国家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财税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分析研讨当前涉税服务的新动态、新业务和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引领中国税务律师、税务师的行业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于2021年11月7日在杭州举办“2021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论坛主题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与涉税服务创新”。
论坛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术机构的著名法学家以及知名税务律师和税务师等出席并发表演讲。
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2020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活动期间,组委会共收到税法案例论文100余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专家评审,评选出10篇“2020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获奖作品名单详见附件3)。继续开展“2021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活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接受报名(报名表请见附件4),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欢迎广大律师、税务师、学者、研究生等积极撰写案例论文,踊跃投稿(撰写要求请见附件5),投稿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优秀案例论文评选,并由主办方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获奖证书,部分优秀案例将刊发到《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8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刊《注册税务师》及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
本次论坛不收取任何会务及资料费,由于会议场地有限,所有参会人员需要按时提交报名表(附件2),经组委会确认发出正式邀请函后方可参加。同时,为了扩大论坛的参与度,组委会将对本次论坛进行全程直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律师协会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浙江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天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华税律师事务所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
二、会议时间:2021年11月7日(周日),会期1天。
三、地点:浙江·杭州
四、会议费:本次会议免费参加,不收取任何资料费、会议费。交通和食宿等差旅费自理。
五、案例论文提交方式:如参加案例论文评选活动,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报名表,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论文发送到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21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过期不予收录。
六、报名方式:
(1)联系人:李剑;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手机:18601356040
(2)联系人:张倩;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手机:18010058436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4月9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官网通知链接:
http://www.acla.org.cn/article/page/detailById/31910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通知链接:
http://www.cctaa.cn/zczd/zxwj/2021-05-31/CCON20900000028317.html
附件1:论坛议程安排
2021中国税法论坛议程
附件:2:会议报名登记表
“2021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参会回执
姓名 | 性别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固话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注:请最迟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将参会回执(可复制或自行编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taxlawyer2015@126.com。
附件3:“2020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获奖作品名单
附件4:案例论文报名表
“2021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
固话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
论文题目 | |||
提交时间 |
注:请最迟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将报名表(可复制或自行编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taxlawyer2015@126.com。
附件5:案例论文撰写提交要求
“2021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撰写提交要求
一、评选宗旨
设立“年度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活动”,旨在发挥典型税法案例在指导案件办理、完善税收立法和发展税法理论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广大涉税实务和理论工作者积极开展税法案例研究,以案说法释法,提升执业水平、执法水平和研究水平。
二、征集对象
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学者、研究生、税务干部、企业办税人员等各类涉税人士。
三、案例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结案的各种涉税案件和方案,包括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税务刑事诉讼案件、税务民事诉讼案件、税务筹划方案等;案例可以是自己办理的,也可以是他人办理的;所选案例在影响力、代表性、法律问题、法理问题、事实问题等某一或某些方面应当具有研究借鉴意义。
四、撰写要求
1、案例论文题目格式为“×××案例评析”。
2、每人限提交1个案例,字数1-2万字。
3、案例论文须是原创,如有抄袭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作者信息:姓名、单位、职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邮地址。
5、案例正文应至少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1)前言。介绍案件背景情况和研究意义。
(2)案情简介。完整描述案件主体信息、主要案情、争议问题、各方观点、主要理由、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意见等。
(3)法理评析。针对案件所涉争议焦点,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理分析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度的论述和剖析。
(4)结论与启示。提炼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观点、结论、借鉴和启示。
6、论文中须插入或后附案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案情相关的合同、鉴定报告、税务机关执法文书(通知书、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等)、司法机关司法文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税务筹划方案、税务咨询意见书等。
五、案例提交方式
案例须以电子稿件形式于2021年7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taxlawyer2015@126.com,邮件主题需标明“2021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过期不予收录。
六、评选办法
评审委员会将从投稿论文中评选出20篇优秀税法案例论文,其中10篇评选为“2021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10篇评选为“2021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提名奖”。
七、奖励形式
1、由主办方全国律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2、十佳获奖论文和部分提名论文将刊发到《中国税务律师评论》(第8卷)、《注册税务师》杂志及其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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