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综述
作者:华税 丨 来源:华税 丨 时间:2019-12-25
2019年12月15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2019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八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涉税服务新机遇”为主题,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机关、企业、高校等各界代表900余人的踊跃报名,由于场地限制,经组委会认真审核,最终确定500余人与会研讨。另外,本届论坛由华税学院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共计约2.4万人次在线观看了直播。
12月15日上午9时,论坛开幕式隆重举行。在开幕式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树学,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出席开幕式并先后发表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税制改革”发表了主旨演讲。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主持了开幕式。
图为韩秀桃秘书长致辞
韩秀桃秘书长在致辞中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的70周年,也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40周年,中国律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指出,本届中国税法论坛的胜利召开有四个重要因素,第一是我们国家在坚定不移的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法律体系,因为重视法治,税务师和税务律师才有发挥的空间;第二,我们国家在大力推进深化税制改革,为税务律师提供了制度空间;第三,大规模减税降费等税收政策的推行,带来了空前活跃的税法服务市场;第四,税务律师契合了律师行业专业化和精细化发展方向与综合性、系统性的要求,律师行业不仅需要全科医生型的律师,也需要税务律师这样的专科大夫型律师。同时,他向广大青年税务律师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税务律师要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中大有作为,二是在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中作出更大贡献,三是在服务经济的健康发展中有更大作为,四是在服务于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公平正义上作出更大贡献。
图为张树学秘书长致辞
张树学秘书长在致辞中提出,作为涉税服务的重要专业力量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围绕服务市场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务师应自觉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在实现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和服务好税收改革发展,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落实减税降费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此,他对税务师行业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要实现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税务师要充分发扬拼搏精神,不断增强自我挑战、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创新涉税专业服务,不仅要支持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要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业间合作交流,税务师、律师、会计师都是重要的涉税专业服务力量,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加强交流,才能实现业务的合作和共同发展。
图为刘剑文会长致辞
刘剑文会长在致辞中讲到,当前,税收立法工作进入快车道,他提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在一个立法领域出台十几部的法律是非常罕见。他指出,基于单行税法之间、单行税法与其他法律之间存在的冲突,以及单行税法规定简单无法满足实践需求,急需通过制定《税法总则》的方式予以解决。他呼吁,希望全国人大法工委能将《税法总则》纳入下一届的立法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法体系,需要税法总则的统领,需要通过税法总则,搭建宪法与各税收单行法律之间的桥梁。他强调,在税法领域,税法总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民法强调扩张,刑法强调谦抑,而税法既要强调扩张,又要强调谦抑。财税法学理论研究的成熟、过去20年税收基本法起草过程的经验、优化税制的立法使命使得税法总则的制定时机成熟。
图为施正文教授致辞
施正文教授在致辞中指出,税务律师、税务师面临一个史无前例的财税立法时代,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相继公布了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告的征求意见稿,关税法的征求意见稿也有望年内公布。税收立法的提速必将极大的扩展涉税服务市场。与此同时,税务律师和税务师应当关注,税务机关的执法能力也将随着对税务干部培训等的重视,逐渐提升,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征管能力的加强,使税务师的执业能力、业务的升级转型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税务律师、税务师必须加快转型为专家型的税务代表。他指出,案例学习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最佳学习方法,两大协会在本次论坛举办之际,首次联合开展优秀税法案例论文的征集与评选活动,这有利于鼓励引导税务师、税务律师投入案例研究,深入分析案例,总结经验。十佳案例论文评选活动是对推动整体行业发展,繁荣税法理论与实践发展的积极、有益探索。
图为高培勇副院长发表主旨演讲
高培勇副院长围绕“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税制改革”这一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他结合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的两大背景,指出税收调控不仅是做好2020年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完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重要维度。针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的,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这一战略部署,他指出税收调控也应有所转变,由过去站在需求侧逆向对冲调节,转变为站在供给侧着眼长期性的结构性改革。对此,他以减税降费为例,指出税收调控与过去相比,从不加区分主体减税到以给企业减税为主的变化,从减所得税到减增值税的变化,从政策调整性的短期性减税到制度变革性的永久性减税的变化,均是我国从刺激与管理需求端向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转化的体现。
图为刘桂明总编主持“十佳税法案例论文”颁奖典礼
开幕式嘉宾致辞后,隆重举行了“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及提名颁奖典礼。《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刘桂明主持了颁奖典礼,对本次税法案例论文的评选工作进行了介绍,宣读十佳论文及提名获奖作者名单,并对部分获奖作者进行了采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树学为获奖作者颁发了荣誉证书。“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评选活动,旨在发挥典型税法案例在指导案件办理、完善税收立法和发展税法理论中的重要作用。
图为“2019年全国十佳优秀税法案例论文”获奖作者与颁奖嘉宾合影
本届论坛共包括五个主题,分别是:(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与涉税服务创新;(三)近期税务争议案件深度解析与业务提升;(四)新时代涉税服务创新;(五)“一带一路”战略、数字经济与国际税收服务创新。
第一部分主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与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朋方共同主持。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先后发表主题演讲。
图为杨小强教授发言
杨小强教授以“《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解读”为题,对《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的理论框架进行深入分析。他首先指出,我国增值税法立法的总体目标应包括三项,一是我国增值税法典既不能成为纯粹的法律理念集萃,也不能成为增值税说明书或操作手册;二是增值税法典应具有方向性、方法性、全面性、开放性,并为日后探索性立法留下空间;三是增值税法典要保证法律框架的稳当,即要构建完整法律的体系性架构。随后,他结合欧盟增值税指令政策目标,解读税收法律、政策与行政管理的关系,他认为,我国增值税立法第一条应当对立法的目的条款或者称任务条款开宗明义,而当下《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恰恰缺失了目的条款,导致立法定位不明。接下来,杨小强教授对增值税立法的主要问题进行讲解,包括立法中应予以体现的基本原则、增值税应税交易法律构成要件、税率、增值税与资本利得税的概念厘清以及增值税的法际协调等。
图为朱为群教授发言
朱为群教授的演讲主题为“《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解读”,他主要将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进行比对,将“纳税人、征收环节、销售额、核定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7个发生变化的条款进行比对分析,并提出征求意见稿新增“税收法定授权、已纳税额抵扣、信息共享和协调工作机制”等3个条款。他认为,《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条款内容扩充(由17条增加至20余条)、文本质量提高(用词更加精准,原暂行条例中不准确、有矛盾冲突的语词予以删除),但他也认为征求意见稿,在以下三方面有待提高,一是,没有阐明立法宗旨,消费税的立法定位和功能不明,二是没有阐明立法原则,即根据什么样的精神制定,并对消费税税目出现扩大、向增值税延展的倾向表示担忧,三是“新增税收法定授权条款”为消费税改革预留了空间,也使得“税收法定”原则未落地。他认为,授权可以,但必须对授权加以时间、条件、范围的限制,方符合税收法定原则。
施正文教授的演讲主题为“关税法立法基本问题探讨”,他通过对现行关税立法规定的分析深入探讨了关税法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关税立法的目标为建立现代关税制度,关税立法应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实现关税制度法典化,兼顾税法公平和注重征管效率。他认为关税法应当定位为“综合性关税法典”,对关税征纳活动进行全面系统规定。最后,他提出关税立法应关注税则、税率的制定、调整和解释权划分,统一货物和物品税制,明确列举和适当扩大法定减免税的范围等具体的立法建议。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陈少英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刘怡对本环节发言内容进行精彩点评。
第二部分主题为“税收征管改革与涉税服务创新”,由《税务研究》编辑部副主任陈双专与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素强共同主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特聘讲师程平、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婷婷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图为李林军副会长发言
李林军副会长的演讲主题为“税收征管改革与涉税服务创新”,他首先围绕“税收征管改革”,谈到了从94年“三位一体的征管改革模式”,到97年30字的征管改革方针,从征管法修订之后,按照新的征管法建立的征管程序,到金税三期的全面施行,以及第五轮改革,国地税的合并、社保入税的合并、国地税征收职责的划分。他指出,金税三期上线以后,对一些偷税、虚开行为带来精确性打击,提高了征管效率,同时,许多税务机关利用金三系统,引入AI人工智能,通过人工智能,对虚开的单位、个人进行描述,预防犯罪的再次发生。他提出,所有的征管改革,成果最终仍要体现在征管法的修订当中,他比较了现行征管法和2015年发布的征管法征求意见稿,重点阐明发生的两个变化,一是三证合一,第二章税务登记可能变更为纳税人识别,新增了第三至第七章,并重点提出取消缴税前置的意义。最后,他围绕“涉税服务创新”,提出税务师可以提供的涉税服务包含八大项107小项,部分税所将涉税服务业务建立了全流程服务平台。并提出税务总局公布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征求意见稿,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大有可为空间。
图为程平发言
程平老师的演讲主题为“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热点难点问题与涉税服务创新”,他首先分析了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的热点难点,对综合与分类税制、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等概念的理解进行了深入阐释。他提出个人所得税总的汇缴人数将高达8000万,税务机关面临较大的压力,并提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而言,2020年也许还只能称为提供涉税服务的“准元年”,“元年”会随着CRS的全面启动、核定征收的大面积取消才能正式到来。他在演讲中,提出核定征收概言之,应当是“规范的查账、不规范核定”,即核定本身应当带有惩罚性质,惩罚性核定,但反观现在的个税征收,核定却变成了一种优惠。最后,他提出涉税服务机构应在业务娴熟、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通过跨界合作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抓住个税汇缴这一重大机遇。
图为王婷婷副教授发言
王婷婷副教授的演讲主题为“从沈恒申请退税案看《税收征管法》第51条的理解和适用”,她以案例切入,高度肯定了案件的裁判价值。该退税案通过回归税法本质和税法构成要素的基本理论,廓清纳税人税收返还请求权的权利实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国库主义”思维和“国家本位”思想,为纳税人权利保护提供了范本。本案回归税收原则和税法宗旨,对如何最大程度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行了“法与理”的双重评判。她认为,税收返还请求权的实现还需要以纳税人意识的提升和税收执法能力的增强为条件。同时,她还提出了起算时点差异化、退税时效衔接化、归责制度合理化、法律责任明确化等税收返还请求权制度的完善路径。
主题发言结束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颖、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三部分主题为“近期税务争议案件深度解析与业务提升”,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美云与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郑彦臣共同主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天永、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婷婷、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师梁富山发表主题演讲。
图为刘天永主任发言
刘天永律师的演讲主题为“企业家涉税刑事风险防控与应对”,他首先介绍了四部委联合“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公安机关打击涉税犯罪“百城会战”、税警联合共同打击整治涉税违法犯罪的情况,指出目前涉税犯罪正出于高发期,其中华东地区总体数量多,而新疆等地大案、要案较为突出。他同时也梳理了中央、最高法、最高检对“保护民营企业家”作出的重要论断与措施,从“保护”与“打击”两方面对比,提醒企业家关注涉税刑事风险。随后,刘天永律师指出,企业家涉税刑事风险的内部原因在于企业重视短期经济效益、忽视业务合规,且法律观念淡薄,涉税刑事风险意识不足;而外部原因则包括税制改革存在滞后性、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刑法第205条规定粗陋等六大方面。他认为,涉税刑事风险具有易发性、行业性、复杂性、高风险、牵连性等五个特点,具体表现为企业家个人案外财产被不当查封、扣押、冻结,作为违法所得没收、超期或不当羁押,并牵连家庭成员、各地执法口径不一,刑事判决不一致等五个方面。最后,刘天永律师从提升意识、积极抗辩、完善立法等方面提出企业家涉税刑事风险防控的三大策略。
图为赵婷婷律师发言
赵婷婷律师的演讲主题为“从一则境外股权转让案例看我国个税反避税条款对商事安排的影响”,通过详解一则境外股权转让案分析了个税反避税条款对股权交割的影响,并对股权买卖双方的涉税考量因素(税费承担、税款支付、扣缴责任)进行了详细分析,最后,她提出税务律师在转让协议起草、相关税务文书审阅、股权交割后可能发生的涉税、商事争议解决等全环节,均可发挥重要作用。
图为梁富山博士发言
梁富山博士的演讲主题为“个税改革下个人限售股案例评析”,他首先阐明了该演讲主题的研究背景,2019年度与2018年度相比,个人股东限售股减持大幅增加、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股东比例达到46.9%等数据,说明个人限售股作为我国股票市场中重要的股票类型,愈加受到关注。他以一则个人限售股转让案例引入,从政策背景、法理视角、个税改革等角度进行评析。最后,他提出应正确理解、适用个人限售股相关税收政策,在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的同时防范风险,个税改革后,应更加关注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存在的税收风险。
主题发言结束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序中、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朝晖分别对发言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四部分主题为“新时代涉税服务创新”,由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王进与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孙苹共同主持。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桃、毕马威税务合伙人葛乾达、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文静、中税协准则委员会委员葛海林、华税学院CEO魏志标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
图为段桃律师发言
段桃律师的演讲主题为“并购交易中的涉税服务升级”,她首先提出了税务律师在并购重组业务中应当进行的7项主要税务考量,包括如何降低税务成本和税务风险、如何为增资或退出创造弹性投资平台、如何优化投资架构和交易方式、能否保留公司原有的财务和经营的连续性、如何识别目标企业的税务风险、如何设计交易文件中的税务条款、如何解决企业历史遗留的税务风险等,并通过三个实际案例将上述税务考量的具体应用进一步阐述。她认为税务律师应通过税务尽职调查、税负测算比对、交易方案设计,辅助企业完成纳税申报,介入可能出现的税务争议等工作,凸显涉税服务价值。
图为葛乾达发言
葛乾达经理的演讲主题为“当前金融行业涉税服务疑难问题解析”, 他首先介绍了金融行业概况及行业特征,金融行业企业规模较大,纳入千户集团管理的企业多,行业数字化程度较高。金融行业涉税服务具有政策不确定性强、税收风险点较多,行业知识要求高等特征。最后,他对金融行业涉税服务存在的税收政策滞后、各地征管操作存在差异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
图为李文静发言
李文静所长的演讲主题是“家族财富管理税务规划实务前沿”, 她首先提出,完整的家族财富管理涵盖创富、守富、增富、传富这一生命周期,通过系统性安排和规划,最大限度形成贯穿财富生命周期的良性循环系统,是家族财富管理的目标。她认为家族财富管理税务规划要点在于,既要考虑财富管理税务规划现实需求环境,又要有全球资产配置的税务风险考量。最后,她结合家族财富管理实际税务规划案例对常用工具保险、家族信托、离案架构进行了详细分析。
图为葛海林发言
葛海林的演讲主题为“税务司法鉴定业务的机遇与挑战”,他指出,税务司法鉴定是司法鉴定一个分支,是保障涉税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他进一步分析了,司法鉴定监管改革,对从事法医类、无证类、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等四类外鉴定取消行政准入登记管理,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取得税务师执业资格的税务师,开展税务司法鉴定业务可行性是充分的。他认为,金税三期上线后对增值税的监控可以说是全链条、无死角监管,业务市场需求巨大。在此基础上,税务师应当通过提升司法鉴定业务素质、拓展司法鉴定业务市场迎接税务司法鉴定业务的机遇与挑战。
图为魏志标发言
华税学院CEO魏志标的演讲主题为“税法改革与涉税培训创新”,他提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每一个涉税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移动互联时代,税法改革与涉税培训创新应当具备互联网+税务+法律思维。
主题发言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党校税收执法研究中心主任郭勇平与德勤税务高级经理嵇峰进行了精彩点评。
第五部分主题为“‘一带一路’战略、数字经济与国际税收服务创新”,由中国社科院财税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崔晓静、江苏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姜跃生、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倪勇军、微软大中华区高级税务总监李华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图为崔晓静教授发言
崔晓静教授的演讲主题为“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贷款利息税协调法律问题研究”,她通过两个实际案例的讲解,比较了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贷款融资利息税法律规定的异同。她认为我国与带路国家间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应从尽可能使用正面清单模式、适当扩大正面清单免税金融机构的涵盖范围、审慎选择借贷资金双向流动数额趋同的国家等三个方面完善。同时,应着眼于在带路国家之间构建稳定有效的对话平台和协商机制,尝试牵头组织带路国家首脑、国家税务主管当局进行定期会晤,联合俄罗斯等双向投资持平的国家,磋商制定标准,以多边备忘录形式对享受利息免税待遇的金融机构列举详尽证明清单,并同时设置兜底条款,完善相关协商程序。
图为姜跃生副会长发言
姜跃生副会长的演讲主题为“中国反避税的转变、挑战与案例启示”,他提出,BEPS之后,中国的反避税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其中也应有律师的关注和身影。他指出,当前,我国反避税面临的重大挑战包括独立交易原则的冲突、国际数字税方案两大支柱带来的影响等。江苏省首先开发了跨国公司利润监控水平系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举措。他将外资企业分为 “基本内销、基本外销、内外销兼有”这三类,并从税务机关征管角度分别提出了建议,最终目标旨在实现以查促管的良性循环,实现反避税工作与营商环境的双向促进。
图为倪勇军律师发言
倪勇军律师的演讲主题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涉税服务创新”,他提出跨境税法服务相较于国内税收服务机会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仍有更多的服务空间。他结合自己从事跨境服务的经验,首先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归纳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其中尤以第二种方式服务空间最大。他认为跨境涉税服务的提供,需要全投资生命周期的税务服务,包括投资前、运营过程、投资退出。最后他提出,税务师、税务律师应从能够双语开展工作、全局性把握“走出去”企业税务服务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升与跨境业务有关的税法储备等方面做好跨境税务顾问工作。
图为李华发言
李华总监以“数字经济税收动态与企业税务管理”为题,通过对全球数字经济征税环境的背景介绍,阐述了数字化业务活动征税新方式长期解决方案。她指出数字化是经济发展的主流特征,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创造及传递价值的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变革,消费者通过社交平台展示偏好形成的大数据成为价值创造链的重要因素。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胡天龙,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员副教授徐妍进行了精彩点评。
本届论坛于18:30举行简短的闭幕仪式。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担任主持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张晓平、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先生先后进行了致辞。
图为张晓平副秘书长致辞
张晓平副秘书长在致辞中代表主办方向所有与会者表示了感谢,他对本届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研讨为期一天,时间虽短,但论坛各位嘉宾围绕新动态、新业务,围绕论坛主题及各部分研讨主题,共同探讨国家治理,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观点,并共同见证了十佳优秀税法案例的评选颁奖。他表达了对税务律师、税务师能够将税制创新和税收法治理念根植于涉税服务活动创新的期望。
施正文教授在致辞中指出,本届论坛盘点回顾了这一年来我们国家涉税服务发生的最前沿的立法、政策、变动,最热点、最新的业务,最新发生的争议案件,这使我们对未来的业务发展更有信心,对税务律师、税务师相互携手、相互鼓励、共同前行,将中国税法服务市场发展的更好更有信心。嘉宾致辞后,刘天永主任代表本届论坛组委会宣布本届中国税法论坛顺利闭幕。
2010年至今,全国律协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已联合成功举办了八届“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本届论坛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涉税服务新机遇”为主题,与会税务干部、税法学者、税务律师以及税务师、企业财务人员、高校专家学者等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理论实务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彰显了前沿性、理论性、实务性、专业性、开放性的有机结合,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达到空前水平。本届论坛的成功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继续引领包括税务律师、税务师等涉税服务行业的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未来,“中国税法论坛”将继续以探索新时代中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前沿课题为己任,助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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