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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法治论坛第32期:律师代理涉税疑难刑事案件实务解析

作者:华 税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4-13


2018年4月4日,中国财税法治论坛第32期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行,主题为“律师代理涉税疑难刑事案件实务解析——以石化行业变名销售为缘起”。主讲人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和该所王强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李美云教授主持论坛,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翁武耀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论坛开始王强律师首先介绍了三起石化行业变名销售涉税刑事案件。然后以这三起案件为背景,向同学们详细阐述了何为变名销售、变名销售的常见交易模式、变名销售现象的成因以及变名销售的消费税纳税风险。在同学们对变名销售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之后,王强律师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在代理变名销售的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自己对相关问题的思考。他认为有关机关在对变名销售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存在两个偏离。第一是被调查追责主体的偏离,第二是调查主题及行为定性的偏离,这两个偏离为律师的辩护提供了思路。现实中公诉机关常常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变名销售的行为进行起诉,而王强律师并不赞同公诉机关的观点。之后王强律师对变名销售是否构成犯罪、构成哪一种犯罪进行了缜密的分析,最后得出对变名销售应以逃税罪定罪量刑的结论,并展示了在实践中以这个辩护思路进行辩护最终获得有利于被告人判决的案例。整个论证过程有理有据、逻辑严密,令同学们为之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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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律师结束了精彩发言之后,刘天永主任以前述的案件代理过程为基础,和同学们重点讨论了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税务律师。刘天永主任对想成为税务律师的同学提出了以下四点要求:第一是拥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的储备,包括法学知识、税法知识以及相关的财会知识;第二是具有良好的问题研究能力;第三是具有优秀的业务文书撰写能力;第四是具备有效沟通与协调的能力。刘天永主任的发言为今后有志于成为税务律师的同学指明了努力的方向,赢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进入嘉宾评议环节,翁武耀教授首先回答了王强律师在发言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解决了同学们心中的诸多疑惑。其次从整个税法体系的角度,分析了现行消费税制度的不足。最后从税法基本原则的角度,为完善消费税制度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构想,引发了同学的思考。翁老师站在理论高度上的评议和两位律师精彩的实践经历相得益彰,理论联系实际,进一步强化了同学们对变名销售问题以及我国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认知。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以逃税罪对变名销售定罪量刑将会导致犯罪分子受到的处罚过轻,从整个刑罚体系上看是否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变名销售是如何套取消费税利益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刘天永律师和王强律师进行了详尽的回答,解答问题的同时也带给同学们很多的启发。

论坛的最后,李美云教授进行简短的总结,她先对两位律师的精彩讲座和翁武耀教授的深度点评表示了感谢。变名销售是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又一现实问题,不仅仅对于增值税改革,而且对于未来消费税改革提供了现实的经典案例,引发我们的思考。她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过程中,一方面要立足实践,了解我国现行的财税法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税法理论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为日后踏入工作岗位积累丰富的学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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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讲座举办之前举行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硕研究生实习基地授牌仪式暨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仪式。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李树忠教授、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刘天永主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杨晓明主任和王家本律师及2017级法学法硕财税法专业全体同学出席了仪式。

授牌仪式由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李美云教授主持。李树忠副校长对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法学法硕财税法研究生实习基地的建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我校目前正在探索改革法本法硕专业型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致力于在专业领域为国家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优秀法律人。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在这方面是我校甚至是全国法学院校的领头羊,自2016年第一批招生以来,研究所对培养目标进行明确定位,不断探索和完善教学模式,教学研相结合,发挥双导师制的优势,改进教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目前在习近平总书记对我校进行考察一周年之际抓紧落实五.三讲话精神,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此次的实习基地项目特别切合目前国家对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的要求,以及从培养法律人才到法治人才转变的改革方向,十分值得鼓励。感谢两家律师事务所和三位律师对“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期待在学校和律所双方共同努力之下,我校的专业学位改革能取得更多实质性的进展。李树忠副校长向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授予了“中国政法大学-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财税法研究生实习基地”和“中国政法大学-华税律师事务所研究生财税法实习基地”牌匾,并向王家本律师、刘天永律师颁发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导师聘书。

刘天永律师代表共建单位华税律师事务所对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研究生实习基地的建立表示祝贺,他表示华税作为一家专门从事涉税争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团队,欢迎同学们到华税所实习,也希望在实习基地的共建中双方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

王家本律师表示很荣幸担任合作导师,作为长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做实务需要理论的支撑,期待天驰君泰财税法实习基地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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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姚春雨、康璇;图/姚春雨、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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