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法国际论坛:荷兰税制及其发展趋势
作者:彭郁稀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4-102018年4月2日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国际论坛——“荷兰税制及其发展趋势”在昌平校区致公楼103教室如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持人是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主讲嘉宾是荷兰蒂尔堡大学的Dr. GMCM Staats 和E.G. Bakker LLM。Dr. GMCM Staats是蒂尔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税研究所副教授,曾任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BDO International)税务顾问。E.G. Bakker LLM 女士是荷兰蒂尔堡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税研究所研究人员,主要从事于增值税、关税等间接税制度研究,曾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Ernst & Young)税务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翁武耀副教授、李辉老师以作为评议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讲座正式开始之前,施正文教授对远道而来的蒂尔堡大学师生表示了欢迎,强调这次讲座是一个难得的双方互相学习的机会,并向Dr. GMCM Staats 教授赠送了他主编的中国税法评论第2卷、第3卷。
首先主讲的是Dr. GMCM Staats 教授,他介绍了荷兰的税法体系,重点讲解了荷兰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来源的不同,荷兰个人所得税分为三类:个人工作和住宅收入所得税、股息和资本收入所得税、储蓄和投资所得税,并对这三类的性质、范围和确定规则进行了详细介绍。另外,他还谈到了个人工作和住宅收入所得税税率由四级改为两级的改革趋势。
E.G. Bakker LLM 教授先从全球范围内直接税向间接税转变的趋势谈起,介绍了荷兰的增值税,并且解释了荷兰增值税和欧盟增值税的关系。最后,E.G. Bakker LLM 教授比较了荷兰和中国在增值税上的异同点。
来自蒂尔堡大学的Stefan同学介绍了荷兰的公司税,他围绕纳税人、税率、减税免税等税制基本要素,对荷兰公司税的基本制度进行了介绍。其中,关于参与免税(participant exemption)制度的介绍,还引发了施正文教授和Dr. GMCM Staats 教授的深入讨论。
主讲嘉宾发言完毕之后,现场的同学积极提问,就荷兰第一类个人所得税税率由四级向二级转变以及打击税务犯罪等问题向两位教授进行了请教。
此外,施正文教授和翁武耀副教授还就欧盟体制导致的增值税逃避税问题越来越严重以及直接税向间接税转变加重税负不公等问题与Dr. GMCM Staats 教授和E.G. Bakker LLM 教授展开了讨论。
最后,翁武耀副教授和李辉老师进行了评议。翁武耀副教授认为两位荷兰教授的发言对当今中国的税制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李辉老师深入比较了各国个人投资和公司投资的税率,认为西方国家更鼓励个人投资行为。
最后,荷兰蒂尔堡大学的学生代表向施正文教授送上了荷兰特产表达感谢。施正文教授表示,尽管我们相聚在一起的时间很短暂,但希望蒂尔堡大学的师生宾至如归。每个国家的税法都是非常复杂的,双方这次交流只是开了一个头,但愿我们能够再次相聚,就一些具体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希望蒂尔堡大学的师生有一个美好的北京之行,享受在北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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