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网站 | English

理财•治国•为民

中国财税法治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财税法治论坛

中国财税法治论坛第17期:香港税制特征与国际避税和反避税

作者:本 站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1-11


单击关闭预览

 

单击关闭预览

 

2013年5月2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在学院路校区联合举办中国财税法治论坛第17期“香港税制特征与国际避税和反避税”。本次论坛主讲嘉宾为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许炎助理教授。担任评议人的专家分别是: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系副主任、博士生导师赵书博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翁武耀老师,著名税务律师、中华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博士,著名税务师、北京中税盛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李辉博士担任评议人。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施正文教授主持。

 

单击关闭预览

 

讲座伊始,施正文教授对许炎教授的学术经历和研究成果进行了简要介绍,并给予高度评价。许教授在美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奥地利等许多国家的知名学术机构进行过访问,并经常参加国际财税法学术会议,介绍中国内地和香港税法,对促进中外税法交流与合作做出了重要贡献。许教授致力于香港税法、比较税法和内地税法的教学和研究,在国内外发表了诸多有影响的学术论文和著作,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施正文教授指出,目前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和内地企业最大的境外融资中心,两地投资和贸易往来频繁,通过签订《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进行了有效的税务合作。2011年内地税务机关共受理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审批类)3544 件,其中涉及享受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待遇申请数为2609 件,占总申请数的73%。在跨国经营活动日益普及、经济形式多样化的背景下,内地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两地税务交流和合作。鉴于通过各种税收筹划对税收协定的滥用情况屡见不鲜,内地反协定(包括安排)滥用的形势较为严峻。今后两地税务机关将在落实安排、避免双重征税作用的同时,加强反避税方面的合作。所以,认真研究香港税制的特征及其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许炎教授首先概要介绍了香港税制。从世界范围来看,香港税制具有显著特点。首先,坚持来源地征税原则,仅对产生于生或来源于香港的所得征税;其次,香港没有对全部所得征税的综合所得税,而是实行分类税制(schedular system ,not a global system);第三,税制较为简单,无增值税、资本收益税、代扣代缴税等;第四,税率低、税基窄。香港税制极为稳定,现行《税务条例》(Inland Revenue Ordinance)自1947年颁布以来,未做大修改而保持基本稳定。

在概要性介绍之后,许炎教授具体解析了香港物业税(property tax)、利得税(profits tax)与薪俸税(salaries tax)三大主体税种。香港对持有物业土地及楼宇并出租者,征收15%的物业税。对法团、合伙商号、信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产生于香港或源自香港的所有利润征收利得税(税率分16.5%、15%两档)。香港的薪俸税极具特色,其仅对薪俸所得征税,并规定了多种免税额(例如已婚人士免税额),实行四级累进税率(2%-17%),而又规定了15%的固定标准税率作为薪俸税之最高额度。

在对香港税制基本内容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以国际税收筹划与反避税为视角,许炎教授对香港税制进行了评价。国际税收筹划与避税问题在香港日益突出出,也引起了香港政府的重视,目前香港已经与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签订了27个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与协定,并开始签订资料交换协定。她结合香港税制的特点,分析了常见的几种避税安排,包括设立分支机构还是子公司、借贷资本或股份资本、利润汇回本国、香港控股公司、离岸公司、税收激励、利润抽取技术、在香港而无需纳税等。《香港税务条例》规定了相关的反避税条款,包括特定反避税规则与一般反避税规则,但后者在香港作用非常有限。香港有些 法官认为判例确立的反避税原则可以独立于制定法规则,税务局长享有裁量权,并进行纳税调整。避税在香港会受到惩罚,包括罚款甚至判刑。

许炎教授认为香港税制对于处于改革过程中的内地税收制度具有借鉴意义。香港税制简洁,方便纳税人;税法稳定,且执法规范,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惩处违法者一般采罚款形式,执法者与纳税人一般不见面,由此缩小了执法者的寻租空间;司法机关在税收领域发挥了巨大作用,税务机关发布的文件对纳税人不具有强制拘束力,从而实现了分权制衡与税收法治。

在演讲最后,许炎教授对香港税制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香港税制的诸多特点使得香港成为投资者进行跨国投资的绝佳选择,目前也是内地企业引进外资和进行境外投资的主要中转地。但这也给香港带来了许多难题,在其成功的背后隐藏着挑战。香港的低税负、少福利的公共财政哲学,偏重地产金融(land-related revenue)的财政思维,使得香港基尼系数之高冠绝全球,税收之财富再分配功能微乎其微,香港贫富差距极其悬殊;财政收入过渡依赖土地收入,税收收入极易受经济波动影响,加之面临老龄化,财政风险越来越大。香港政府也在进行若干改革的探讨和尝试,包括引进增值税,提高税率,拓宽税基等。但香港民众已然习惯于低税率、窄税基的现状,特别是对开征增值税普遍持强烈反对态度,香港税制的未来依然扑朔迷离。

在论坛评议阶段,首都经贸大学赵书博教授结合自己研究香港税制的感受和成果,对许炎教授的演讲进行了系统点评,特别是认为香港薪俸税关于免税额的规定,体现了纳税人的自身和家庭情况,更符合税负公平原则,值得内地个人所得税改革参考。

 

单击关闭预览

 

刘天永律师结合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加大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特别纳税调整力度这一最新税法动态,就国际税收筹划与反避税问题与许炎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单击关闭预览

 

李辉税务师结合自己税务执业实务,就一个具体案例涉及的税法问题,在内地与香港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与许炎教授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引起与会学者和听众的热烈讨论。

 

单击关闭预览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欧洲税法与比较税法研究室主任、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欧洲税法博士翁武耀老师从量能课税原则与反利用税制差异进行避税的关系、国际社会对香港“避税港”定位与否的看法与现实影响以及欧盟基于反避税的目的在执行储蓄利息指令中要求第三国和地区协助等三个方面,对许炎教授的演讲进行了精彩评议。现场听众就中国内地增值税改革的模式选择等问题进行了提问,许炎教授给予了详细解答。

 

单击关闭预览


最后,施正文教授对论坛进行了总结。施教授高度评价了许炎教授的精彩演讲和评议人的精辟点评,认为香港税制具有独特的特征和竞争力,对香港税制进行深入研究,对于推动两地税法学术交流、税务合作和经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期待许炎教授今后有机会再次座客中国政法大学。本次论坛受到了兄弟院校师生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论坛历时三个多小时,精彩纷呈、气氛热烈。

论坛开始之前,施正文教授就中国政法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财税法学科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事宜,与许炎教授进行了商谈,并就有关合作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  

 

单击关闭预览

 

供稿人:郭志东,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生。


中国税法评论 | 中国财税法治论坛 | 中国财税法国际论坛 | 中国税务律师论坛 | 法大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 |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 | 联系我们 | 投稿

版权所有 ©  2011 中国财税法治网 京ICP备65679328号
本网站为推进中国财税法治建设的公益性学术网站,由中国联通提供技术支持
Email:ctl@chinataxlaw.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