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财税法前沿论坛第5期:当前中国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对策
作者:本 站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1-112006年12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以“当前中国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与改革对策”为主题,在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第五期“法大财税法前沿论坛”。本次论坛的主讲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税务进修学院院长、中国财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涂龙力教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杂志社研究员向东先生、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崔威副教授和北京嘉言文化发展中心·中国律师观察网主任赵国君先生作为点评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总顾问施正文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陈铃副教授、翟继光老师等也应邀出席了本次论坛。
论坛伊始,主持人施正文教授从税收征管与税制改革的相互关系出发,提出了认识和理解实践中的税收执法体制和税收征管机制及其相关改革对于法律工作者和法学专业人员的重要意义。
随后,涂龙力教授在其主题演讲中,站在法律的视角,结合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调研成果,对当前我国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鞭辟入里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完善的看法。首先,涂教授通过对税收、税制、税收征管三者关系的分析,认为广义上的税制包括税收实体规范与税收程序规范相结合,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其次,涂教授着重介绍了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认为目前我国存在的税收能力低下、税收管辖范围不明、税务部门争夺税源等问题的根源,在于现有的分税制财税体制的不良作用,而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征管体制的改革。对此,涂教授提出了包括合并现有的两套税务机构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思路和方案,并对实施该等改革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全面的阐述。此外,涂教授还对税收基本制度立法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税收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并指出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没有构成完整的税收程序基本法律,迫切需要尽快出台一部能够涵盖税收程序基本制度的法律。在这一点上,我国有关部门和众多专家正在积极推进的《税收通则法》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论坛的三位点评人分别以不同的方式对涂教授的主题演讲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向东研究员结合多年从事税收执法实践工作的经历和经验,对当前我国的税收征管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剖析,法律方面的因素主要在于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在立法过程中行政主导过强、法律本身欠缺操作性、内容不完整,难以保障和维系稳定和谐的征纳关系。其他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税务机关内部职权不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过度关注财政体制和税务技术手段创新而忽视了征管制度的创新导致的制度供给不足等。崔威老师则从比较法的角度,提出了若干深刻的问题作为点评,与涂教授就征管体制的改革思路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赵国君主任以自己在税务部门的工作经历坦诚分析了税收执法中法治的缺失,并从纳税人权利保护和宪政国家的视角提出了自己关于当前税收征管问题的改革思路,认为纳税人的税收同意权、税收知情权、税款使用监督权、获得救济权得到全面实现和保障,对于解决当前税收征管诸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涂龙力教授还热情回答了同学们的现场提问。
施正文教授对论坛作了总结发言。施教授高度评价了来自税收执法部门的嘉宾从法律的视角,从维护纳税人权益出发,勇于揭示现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法治缺失、部门利益严重等问题,并对各位嘉宾的核心思想进行了精炼的概括与总结。同时,对此次论坛充分做到了主讲嘉宾、点评嘉宾、听众之间的“讲”、“评”、“问”、“答”良好互动的研讨方式表示赞赏。施教授更指出,此次论坛所揭示的我国税收征管的现状问题,主要表现为征管体制不合理,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行税收法治,当前尤为迫切的的要加快推进《税收通则法》的制定。同时,中国税收征管、税收司法、税收代理服务等税收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对税法专业人才提出了迫切和巨大需求,在校的法学专业同学应当更多地学习和训练税收法律知识和技能,关心国家税收法治进程,为将来投身法治国家建设在专业和素质上打好基础。
本次讲座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和相关学校研究生的积极参与,气氛热烈,效果显著,取得了圆满成功。
供稿人:孙伟伟,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会长;贺燕,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动态报道
+更多-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05-10
-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学术沙龙第04-07
- 法大财税法前沿讲座“企业涉税04-07
- 法大财税法前沿讲座“增值税热03-11
- 法大财税法学术沙龙第13期暨第04-24
- 法大举办“增值税与数字经济”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