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
作者:华 税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1-102017年12月17日, “2017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深圳·大中华喜来登酒店隆重举行,论坛的主题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涉税服务新机遇”。本届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北京华税(深圳)律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联合承办,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协办。来自政府机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企业、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税法理论与实务界的专业人士以及新闻媒体界的朋友600余人现场参加了本届论坛,2万3千余位社会各界人士在线观看了会议直播。
12月17日上午9时,论坛开幕式隆重举行,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博士担任主持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马国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出席开幕式并先后发表致辞。
李林军副会长开幕致辞中指出,本届税法论坛的是新时代背景下举办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三大特点“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均和税收密切相关。在新时代的背景下,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提出2020年要率先实现税收的现代化的新目标,主要包括六大体系,税法体系、税制体系、服务体系、征管体系、信息体系和组织体系;与此同时,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包括律师行业、税务师行业、会计师行业都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为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奋斗,为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地服务,为建设一个强大健康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努力,为税收事业做出新的贡献、新的作为。
马国华副秘书长在致辞中表示,本届论坛是自2010年举办以来,首次走出北京来到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深圳举办。中国税法论坛已经成为税法理论和实务界一年一度的大事,这届中国税法论坛的召开得益于国家大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及目前空前活跃的税法服务市场,同时也与论坛的承办方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的精心筹办和无私奉献密不可分。他说,再过几周,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在依法治国战略的背景下,国家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律师行业驶入发展的快车道,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律师的专业化发展速度非常快,新兴的专科大夫型专业性律师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然而,在34万律师队伍里,专门从事税务的律师不到800人,发展潜力巨大。近年来市场中对于税务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扩大,金杜、中伦等大型律师事务所纷纷成立了专业的税务部门,诸如华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精品化律师事务所也实现了业务的跨越性发展。马副秘书长最后对税务律师行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以下四点希望:一要服务于国家财税立法工作;二要服务于税收司法过程;三要服务于经济良性发展;四要服务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刘剑文教授发表致辞,首先他代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认为本届论坛的召开正好反应了新时代财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他的致辞包括四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依法治国,十九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二个关键词是财政制度,现代财政制度应该是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心的制度,因为只有保护纳税人权利,才能化解社会的风险,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第三个关键词是涉税服务,要提高涉税服务的质量,就需要理论研究和制度研究的有机结合,需要我们如何回应社会的现实,如何坚持问题为导向,实现理论引领社会;第四个关键词是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由律师、税务师、法官、学者和行政机关涉税法律方面的人来构成,由共同体共同推进我们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推动我们国家法治建设。
施正文主任在致辞中认为,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广泛,不仅对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财税天然是一个“分配”的范畴、“公共”的范畴、“民主”的范畴,财税事关国计民生,事关民主法治,现代财税的核心特征是法治财政,法治财政才能让财政在国家治理当中扮演着基础和支柱的作用。财税解决我们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在推进民主法治,在调节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等各个领域都发挥着核心的作用。所以今年论坛的主题切合新时代的需要,在这样的主题下,涉税专业服务的新机遇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关键是我们怎么去迎接它,我们怎么去用好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多年来两大协会卓有成效的开展了一系列战略合作,这个论坛就是两大协会合作事项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很有意义。
按照会议议程,开幕式最后环节,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马国华为北京华税(深圳)律师事务所揭牌。论坛开幕式主持人、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表示,北京华税(深圳)律师事务所成立以后,将深入发挥华税专业及品牌的优势,秉承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与华南地区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业界同仁共同推动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本届论坛共包括五个主题,分别是:(一)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加快税收立法;(二)税收征管法修订与涉税服务升级;(三)近期税务争议案件深度解析与业务提升;(四)深化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涉税服务创新;(五)“一带一路”战略与国际涉税专业服务创新。
第一部分主题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加快税收立法”,由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尹成刚主持。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博导、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冯俏彬,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少英,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强先后发表主题演讲。
冯俏彬教授的演讲主题是“新时代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设计和实施安排”,她认为,十九大报告对我们国家的形势、未来发展任务、工作重点有非常多的新提法,这些新的提法对于未来的财税改革,包括未来的税收工作也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表述,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二是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四是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她认为,我们现在实行的财政体制基本框架是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体制,分税制体制的“三驾马车”叫做事权、财权和转移支付制度,在这“三驾马车”当中,现在最复杂、最难办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
陈少英教授的演讲主题为“直接税改革和健全地方税体系”,她认为直接税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激发纳税人的民主参与意识,关注税制改革;二是基于纳税人的同意,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三是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直接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个人所得税由现在的分类所得税制改革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二是加快房地产税改革适时立法。同时,在直接税改革与地方税体系健全的关系上,她认为十九大以后,改革的序位发生了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把预算改革作为改革的突破口,然后是税收制度的改革,最后是央地之间、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改革。这次顺序发生了变化,第一位是政府间、央地之间财政关系的改革,也就是健全地方税体系,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杨小强教授的演讲主题为“全面营改增政策完善和增值税立法”,他认为,国内外讨论税法问题首先要处理好政府、法律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其顺序应该是先有税收政策,然后有税收法律,最后才会有税收征收管理。针对营改增政策的目的,他认为核心目的是优化税制,其他目的都是附属目的。在谈到在中国营改增与国际规则的关系上,他以营改增中的服务与无形资产的纳税地点为例,进行了说明。此外,他还结合营改增的相关规定谈了“商誉”的问题,《营改增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商誉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转让要交6%的增值税,那么商誉到底可不可能缴增值税?他认为商誉只能交所得税。此外,他还对增值税估计以及国际增值税竞争、增值税立法、增值税率、增值税行政管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主题发言结束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富强,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张松进行了点评。
第二部分主题为“税收征管法修订与涉税服务升级”,由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桂乃希主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江苏省国税局征管科技处副调研员王宏伟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李林军副会长的演讲主题为“‘放管服’改革与涉税服务升级”,他的演讲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十九大精神中讲到“放管服”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对“放管服”讲了三个要求,放要彻底且有序,管要规范且有效,服要优质且有感。二是促进涉税服务发展。他认为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强税务师行业党建统领,二要规范业务标准,三要培养专业人才,四要促进组织创新,五要推进智能互联,六要实施国际化战略,七要健全信用体系。
施正文教授的演讲主题为“IBFD中国纳税人权利保护观察报告分析与涉税专业服务升级”,他认为美国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其在引领国际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潮流,一个国家是否重视纳税人权利,是区别于一个国家是不是实行税收法治的标志,也是我们国家税务工作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的标志。纳税人权利保护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更是新时代的主题,IBFD从2015年开始启动了“纳税人权利保护观察项目”这样一个全球性项目,评估各个国家纳税人保护的状况,发布总报告和国别报告,今年国家税务总局积极组织参加这个项目。他认为,我国有待建立的制度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预申报;二是事先裁定。我们要高度关注这样几项纳税人权利:一是获得优质服务的权利;二是隐私机密权;三是纳税人获得代理权;四是救济权;五是纳税人有权享受公平和公正的税收制度,也就是税收立法要完善,要改革;六是知情权;七是只缴纳应纳税额。他认为税收筹划应该做合法的涉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利。
王宏伟副调研员的演讲主题为“税收征管法修订争议问题与难题破解”,他结合自身经历认为,《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法过程概括地说就是立足中国税收征管实际,聚焦中国税收征管短板,凝聚中国税收征管智慧,制定中国税收征管法案,回应中国税收征管关切,破解中国税收征管难题。对于难题破解的路径,他认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坚持中国特色;二是借鉴国外做法;三是体现时代特征。最后,他认为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主要应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1)着力强化税收法定基本原则;(2)着力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制度;(3)着力规范税收管理基本程序;(4)着力构建税收共治治理格局;(5)着力增强涉税信息获取能力;(6)着力完善纳税人的权益保障。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美云,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史正保进行了点评。
第三部分主题为“近期税务争议案件深度解析与业务提升”,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张晓平主持。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学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家本,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董刚,华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强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张学瑞副司长的演讲主题为“近期税务争议动态趋势和服务应对提升”,首先他给大家介绍了近期税务争议案件的发展趋势,近几年行政复议案件的平均增长率在28%左右,从税务总局的数据来看,总局2014年35件,2015年50件,2016年71件,今年10月份是120件。全国行政诉讼案件也增长迅速,平均增速近50%,特别是2015年增幅达到81%,去年增幅47%,总局增幅更高,2013年2件,2014年10件,2015年45件,今年到目前是66件。从案件的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征税管理、执法行为方面。他认为,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还是要回到良法善治上来,这几年我国加大了提升服务的步伐,十九大把良法善治提高到应有的位置,近年来对法规政策的清理、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的审查力度非常大。他指出,就行政复议而言,要建立共通应对机制,发现了政策上的问题,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落实反馈解决。另外要促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这对于我们推进良法善治有很重要的促进作用,对我们提升服务也非常重要。
王家本副主任的演讲主题为“近期出口退税典型疑难处罚案例深度解析”,他指出,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在开展一项活动,叫做“打虚打骗”,其中“打骗”是骗取出口退税。现在涉嫌违法办理出口退税的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对不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不予办理有两种形式,一是明确不符合出口退税受理条件,叫不受理或者受理之后作为不予退税的决定;二是存在不能排除的嫌疑,暂不办理出口退税。第二种情形是已经办理了出口退税,但发现不符合条件,导致追缴税款,但是不定性、不处罚,也不涉及犯罪。第三种情形是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这种行为要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律师通过三个案例,详细解读第第一种情况中的第二种形式的出口退税不予处理情形,对于有疑点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处理出口退税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最后他建议强化出口退税纳税人的举证义务,在行政程序中相对人具有证明其存在真实货物出口的举证义务。对存在疑点且不能排除的出口退税申请,可明确规定在税务机关进行调查核实仍不能排除情况下,将暂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改为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董刚律师的演讲主题为“近期典型企业所得税疑难案例深度解析”,他首先分析了中国税收的构成,认为中国的间接税比重超过50%,高的年份接近65%甚至接近70%,中国的税改方向是慢慢增加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因为间接税具有税收转嫁功能,交税主体并不是真正的纳税人。其次,他对企业所得税常见争议问题进行了归纳,主要包括:一是收入的确认;二是支出是否真实、合理、相关;三是发生的费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商业常规的费用。最后,他结合两则实务案例,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中,发票只是证明成本是否发生的证据之一,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同时,对于商业实质的判断,要在税收法定原则的指导下进行判断,很多税务的问题其实是法律的问题,越复杂争议大的案件,越需要在法律层面予以解决。
王强律师的演讲主题为“近期典型虚开增值税发票疑难案例深度解析”,他结合近年来在石化行业里因“变名销售”所爆发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情况,分享了华税律师团队代理及承办的一些此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诉讼案件。他认为,石化贸易企业所实施的变名销售行为在本质上不应当定性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尤其是不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并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构成要件、立法目的、犯罪本质论、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角度进行了详细阐述。最后,他还建议修订和完善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为本罪明确增设目的犯要件和危害后果要件,以确保在司法实践中能够妥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及刑法的公平。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徐立,山西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政进行了点评。
第四部分主题为“深化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涉税服务创新”,由深圳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吕志合主持。广东省国税局处长袁红兵,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授陈玉琢,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张玉峰,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董国云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袁红兵处长的演讲主题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实务案例解析”,他首先介绍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背景,认为税务涉税风险越来越得到各个层面的重视,特别是大企业。目前,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具体工作模式,主要包括数据采集、风险分析、稽查应对、反馈考核;与此同时,他还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进行了展望,要强化税企合作,从税务总局的角度来也是想深化大企业的纳税服务的;最后,袁处长分享了几个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案例。一是可口可乐转让中国内地装瓶企业股权案。二是某汽车集团所得税调整案,他提出了对合理商业目的的看法。三是某银行超范围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案,对9号文中“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准备金支出”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陈玉琢教授的演讲主题为“企业并购重组税务筹划实务前沿”,演讲内容分为两个部分,首先他阐述了企业并购重组所涉及到的基本税收政策。其次他重点分析了江南嘉捷重组涉及到的税收问题。江南嘉捷重组分为两个阶段,一个阶段是360借壳之前有一个过程,叫做VIE拆除问题;第二个阶段就是借壳上市,借壳上市包括江南嘉捷重大资产出售、置换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他分析了其中涉及税收问题。
张玉峰先生的演讲主题是“资本市场涉税服务升级与案例解析”,他认为,目前中小税务师事务所甚至一些大型税务师事务所,常规的代理记账、代理申报已经走入死路,应积极转型与融合,注册税务师行业已经向注册会计师行业、律师行业开放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律师可以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师行业前景和方向就是向咨询和高端规划转型。
董国云先生的演讲主题为“税务咨询服务助力PPP项目落地实施”,他指出现在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PP市场,PPP业务的生命周期长、参与主体多、业务关系复杂,税收筹划可以降低PPP项目的工程造价,可以降低税负,最终提高PPP项目的盈利水平,这也是保证PPP项目在我国长期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段晓红,国信证券投行总部总经理范国胜进行了点评。
第五部分主题为“‘一带一路’战略与国际涉税服务创新”,由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教授、兼职律师袁森庚主持。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王更生,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倪永军,德勤中国税务合伙人李旭升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王更生副司长的演讲主题为“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主讲内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首先,王副司长认为“一带一路”应该多视角去看待,一带一路从提出到现在,基本前提是不设条件、不设关口,大家一起商量,在国际出现逆全球化倾向的时候,我们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它的核心是一种理念。对于目前的美国税改,降税之后政府的财政收入缺口从哪儿来?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中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边界划分,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二是G20税改,税务总局在2015年专门成立G20工作领导小组,我国正在积极参与FATCA和CRS体系。三是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他认为应该加强税收合作,加强国际返避税,反对偷漏税等领域的合作,我们国家也在出钱帮助发展中国家。
倪勇军律师以“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最新动态与实务案例”为题,介绍了非居民企业的税收征管问题及相关实务技巧。他首先介绍了相关规定,然后就企业关切的税收风险点进行了重点分析,他认为非居民企业最关切的税收风险点主要包括以下六项:1、常设机构,常设机构在国外各国特别在发达国家是税务局执法的重点,也是一个金矿,一旦构成PE,他能调整的税额数字会非常大;2、源泉扣缴;3、间接股权转让,间接股权转让可能是反避税领域内,中国税务机关除了转让定价之外另外一个金矿;4、境外企业的境内居民企业认定,随着CRS信息报到税务局,税务局如果能看到或者推断出后面的架构;5、受控外国公司;6、反避税调查,包括滥用税收协定、间接股权转让、转让定价。最后,他还结合几个实务案例予以了分析。
李旭升先生的演讲主题为“BEPS行动计划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最新进展”,他首先介绍了BEPS产生的原因和发展前景,认为过去我们一直讲避免双重征税,实际上现在看到的很多是双重不征税,这个问题的产生跟税收制度有关系,包括税收制度的差异,各国税制的冲突,包括转让定价、征税权,以及各国缺少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其次,他还分析了BEPS行动计划及国际税收征管合作,重点分析了数字经济、多边工具、税制的透明度等。最后,他分析了BEPS对中国企业的影响。他认为信息披露透明度提高了,企业成本增加了,但风险也会增加,尤其是转让定价新规则对于企业带来新的风险大家一定要关注,一定要做好国别报告和转让定价报告。
主题发言结束后,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许炎,广东财经大学税务系主任、教授陈小安进行了点评。
五个演讲主题结束后,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常州大学中国财税法治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史良法学院副院长梁文永进行了总点评。
本届论坛于18:30举行闭幕式。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博士担任主持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权芳楼女士,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先生先后进行致辞,并举行了中国税法论坛论文大赛颁奖仪式。
权芳楼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本届论坛是十九大开启新时代之后召开的首次论坛,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也达到了新的高度,全体参会人员受益匪浅,享受了一场高品质税法大餐。作为2017年中国税法论坛的一项重要活动,本届论文评选活动自发布公告以来得到了全国各地税务律师、税务师、税务干部、专家学者、注册会计师、企业财务等业界同仁和税法研究生的积极关注和支持,组委会共收到论文220余篇,经专家点评,共产生一等奖4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3篇。施正文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本届税法论坛信息量很大,大家累并快乐着,税法论坛作为全国律协和中税协合作的一个重要形式,对推动涉税服务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特别感谢了论坛的具体承办方和会务组人员,认为这需要有一种胸怀,有一种担当意识!
最后,闭幕式主持人、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指出,本届论坛六百余人现场参加了论坛,直播平台有超过2万人在线观看了论坛盛况。论坛的成功举办,对专业人士开阔眼界和思路,提升涉税服务水平无疑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对促进税务律师、税务师跨界合作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作为本次论坛承办方华税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的与各地税务师、律师进行友好的合作。下午19:00点整,刘天永主任宣布税法论坛顺利闭幕。
“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已连续于2010年、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成功举办六届,本届税法论坛的召开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不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要历史时点,中央已就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等做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任务和新举措,包括增值税立法、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与法律修订、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关税、资源税和消费税等重点实体税种以及税收征管法改革和立法正在快速发展和深度调整。本届论坛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与涉税服务新机遇”为主题,与会税务官员、税法学者、税务律师以及税务师、企业财务人员等围绕“新时代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重大理论、实务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彰显了前沿性、理论性、实务性、专业性、开放性的有机结合,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达到空前水平。本届论坛的成功召开,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继续引领包括税务律师、税务师等涉税服务行业的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未来,论坛将继续以探索新时代中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前沿课题为己任,助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治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对外开放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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