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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二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

作者:华 税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1-10


2013年10月25日,“2013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二届中国税务律师论坛”在北京京仪大酒店顺利举办。本次论坛的主题是“社会公平——中国税务律师的时代使命”,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承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北京律协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来自全国各省、市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内外著名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跨国公司及大中型企业税务总监、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财税学者、立法机关和税务机关官员、40多家新闻媒体等税法理论与实务界的专业人士30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是我国财税法领域实务界与理论界的一次盛大、权威聚会。

 

图1:论坛开幕式

 

在论坛开幕式中,全国律协秘书长、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周院生先生代表主办方致辞,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司长李林军先生,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教授分别致辞,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代表承办方致辞。

 

图2:周院生在开幕式致辞

 

周院生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致辞中表示,税务法律服务工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营造良好税务法治环境、实现依法治税的有利保障。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与税务法治的不断完善,税务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多,税务律师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周院生提出,广大税务律师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国家税务立法工作、税务司法实践和税务普法宣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财税法专业委员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研究拓展税务律师业务领域、促进税务法律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依法规范税务律师执业活动三个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图3:李林军在开幕式致辞

 

李林军代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女士出席本届论坛并发表致辞。他首先对本次论坛成功召开表示祝贺,他认为,在党和中央的高度重视下,涉税中介服务行业已经迎来了行业发展的春天,要加强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交流合作,更好的推动中国涉税服务的质量提升。作为《征管法》修订的实际参与者,李林军认为,在税收结构调整、中国企业“走出去”带来的税源国际化以及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下,税收征管制度迫切需要深化改革,《征管法》的修订应突出八大重点:明晰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为前提的征管基本程序、纳税服务、风险管理、权利制约、绩效考核、信息化支撑、机构扁平化和专业化,完善法律制度。

 

图4:季怀银在开幕式致辞

 

季怀银在致辞中表示,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律师等税务服务机构的工作对税收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及税收法治文明程度的提高意义重大,同时国家的财税立法工作也需要这些专业人士提供的意见。他表示,在将来的起草立法工作中,要加强与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的交流,共同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税而努力。

 

图5:王卫国在开幕式致辞

 

王卫国在致辞中表示,税法改革与经济改革联系紧密,例如在当前的中国经济改革中,土地制度改革需要配套的土地税收体制、金融改革需要税收手段遏制高息贷款,需要借鉴国外破产重整税收减免制度。企业改革需要重视小微企业,出台相应税收优惠政策。而其中很多改革措施需要各部门协同解决,因此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配合。在我国这一轮自上而下的改革中,需要法治推动,立法工作者要更多地与专家学者以及税务律师进行交流,加强政府、学者、律师之间的合作,共同推动财税改革的进程。


图6:刘剑文在开幕式致辞

 

刘剑文对本届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在致辞中,他肯定了中国税务律师的重要性,认为要促进实现社会公平,需要税务律师在改革中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他认为要把中国税务律师做大做强,需要进一步提高律师在财税领域中的地位,可以通过立法手段使得税务律师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能够切实有所作为。

 

图7:刘天永在开幕式致辞

 

刘天永首先代表论坛承办方华税律师事务所向莅临本次论坛的领导、专家、学者、媒体界朋友和业界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刘天永说,目前,财税问题已成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领域各种问题的“聚焦点”,财税法治建设成为中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突破口”和“发力点”,未来财税法律服务需求必将不断、持续增加,税务律师发展的新时期已经来临。刘律师认为,本论坛不仅已逐渐发展成为中国税务律师的最高业务交流平台,而且对推动我国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发展,繁荣税法理论研究,促进税法国际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税务律师将顺应时代的需要,在不断拓展税务律师执业领域的同时服务于国家财税法治建设。

 

本次论坛分为五个演讲主题,分别是:分配公平与中国税法改革,纳税人权益保护与税务律师业务拓展,典型税案法理解析与税务律师业务提升,企业税收规划的理论、模型与运作以及跨国投资与中国反避税法律政策。

 

图8:贾康发言


在“分配公平与中国税法改革”环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教授在演讲中指出,要正确理解收入分配公平,权衡分配结果的合理区间,要充分发挥税收在初次分配阶段和再分配阶段的调节作用,优化分配结构,实现社会共赢。对一些当前热点问题,如房产税改革,贾康教授认为,要回归中国的实际情况,回到邓小平的改革智慧,允许先试先行、弹性的空间,要对如何把改革向前实质性推动有通盘考虑。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刘佐着重介绍了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和遗产税等各个税种应当如何进行调整的建议,以便充分发挥税收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刘总编认为我们当前税法改革应当解决三个重要问题:营改增的快速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尽快推行和房产税改革的稳妥进行。


图9:刘佐发言

 

在“纳税人权益保护与税务律师业务拓展”环节,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张树学围绕如何在纳税服务中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做了主题演讲。张树学司长在演讲中提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推进民主政治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广大纳税人的基本要求。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支持税务机关主导的纳税人维权组织的健康发展,稳步推进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从而有效推动纳税人税法尊从度的不断提高。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张学瑞处长做了题为“崇尚法治精神,尊重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主题演讲。张学瑞处长指出,法治精神是一切问题的逻辑起点。应当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精神指导税法的实施,把公平正义精神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要优化当前税收政策,在顶层设计中真正的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执法过程中发挥法治精神的价值判断功能。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律师演讲的题目是“协同努力促进税法的公平与正义”。刘律师介绍说,我国的税法条文过于简单,在实践中经常存在各地执行标准不一,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的情况。因此,税务律师更要综合考虑每一笔交易的经济实质和税法原理,考虑税法的价值。税务律师应该在实践中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促进税务律师业务的发展,并实现税法的价值——公平和正义。

 

图10:张树学发言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作为评议人,对几位演讲嘉宾的演讲给予极高的评价。朱大旗教授指出,不论是纳税人权益保护,还是税务律师开拓业务,最根本的前提都是牢固树立税收法定观念,形成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


图11:施正文发言

 

在“典型税案法理解析与税务律师业务提升”主题讨论环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二分局局长、博士邓远军在演讲中介绍了税收征管中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目前的国际实践,并结合某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案进行了生动讲解。邓远军局长说,非居民股权转让面临的主要税收问题有三个:一是税收管辖权问题;二是避税与反避税的问题;三是税源监控与税款追缴的问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对某公司股权转让涉税案中的几个税法问题进行了精辟的法理解析。施教授分析了国税函[2000]687号文的政策意图和要点,认为在该案中税务机关认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执法依据并不充分,如果进入行政诉讼程序,法院对国税函[2000]687号将进行合法性审查,较有可能做出不能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判决。但就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看,进入诉讼程序后对合同双方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如合同协议中提供发票条款的规定等,有可能对转让方不利。施教授进而指出,在酝酿重大交易时,当事人应当具备涉税风险防范意识,咨询专业律师,对有可能遇到的税务风险进行事先的筹划、规避或是转嫁。施教授最后提出,优化中国税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税法同仁的共同愿望。未来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我国税法:一是在法律上确立实质课税原则;二是完善税法解释,减少执法风险;三是推进税制改革,降低法定税负。王家本律师结合实际案例指出,行政案件审查有五个标准,即: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权限是否得当、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正确以及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在“企业税收规划的理论、模型与运作”环节,北京市财政局税政处副处长梅月华博士演讲的题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梅处长介绍了全国“营改增”的推进情况和北京市“营改增”的运行情况。梅处长说,这次“营改增”是继1994年以来最为重大的一次税制改革,是中国第一大税种与第三大税种的合并,影响行业范围非常广泛。目前,我国的“营改增”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需要在税率问题、扶持政策、扩围改革、财税体制和征管体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序中提到,避税是利用法律规定的模糊、不确定或者空白,采用迂回的、不经济的或者多环节的行为,造成纳税义务减少或免除。避税是不违法的,属于广义的合法,但是与合法的税收筹划存在本质的区别。税务律师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筹划行为不被税务机关认可的风险。

在“跨国投资与中国反避税法律政策”环节,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周怀世处长在 “跨国投资及中国的国际税收政策”的演讲中指出,中国目前的跨国投资现状是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两翼齐飞。国际税收将来关注的重点有以下三个方面:国际税收政策从积极税收向税收中性转移;国际税收政策领域从内向业务向外向业务转移;国际税收风险重心从直接投资向间接投资转移。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福利律师做了“外商投资股权架构及跨境重组税务问题”的演讲,分析了外商投资和跨境重组中的重要涉税问题。曹律师呼吁税务机关加强推动税收立法方面的交流,学习国外经验,提高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

 

最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梁文永对本次论坛五个部分的演讲做出了最后点评。梁教授表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最高价值,税收法治是治国理政所要完成的最重要的目标。税务律师是治国理政的工具,是税收法治的推动力量,对税收法治的推动也是税务律师永恒的使命。

 

图12:郝如玉在闭幕式致辞

 

论坛于25日下午举行闭幕式,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郝如玉先生致闭幕辞。郝如玉主任首先祝贺本次论坛的圆满成功。他结合自己分管的税收立法工作指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交议案,要求将税收立法权收回全国人大。对此,必须做出正面、正确的回应:一是全国人大尽快制定税收立法的规划,列出将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的时间表;二是在适当时候改革税收立法授权,逐步实现由“全部授权”向“部分授权”转型。郝主任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制定税收立法规划:一是规定新设立的税种,税收主法直接由全国人大立法,可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二是制定时间表,对于制定时间在五年以上的税收条例,应当进入全国人大立法准备,按照“时间优先,逐年加快”的原则,逐步将全部现有的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 三是逐步建立“部分授权”的税收立法模式。郝主任认为,在实现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税务律师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希望中国税法论坛暨税务律师论坛这个良好的平台可以加强税务律师与各界的联系,促进税务律师行业的发展,促进国家税收法律的完善,为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闭幕式中全国律协业务部朱英主任宣读了本届论坛优秀论文获奖名单,并在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教授的主持下举行了颁奖仪式,陈斌律师、施正文教授、袁森庚教授、周序中教授等10人分获本次论文评选一、二、三等奖项,并由郝如玉主任为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合影留念。

   

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论坛自2010年首次举办以来,不断致力于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推动中国税务律师业发展,至今已成为广大税务律师与税务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立法机关、税法理论界、国内外企业、新闻媒体交流合作的权威平台。在本次论坛上,税法实务与理论界精英人士济济一堂,围绕“社会公平——税务律师的时代使命”这一主题,就我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务实的交流讨论,产生了良好、广泛和深远的社会影响。论坛的召开不仅有利于税务律师行业凝聚力量、提升业务、开阔视野,实现快速、健康发展,也极大地促进了税务律师与税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学术界的交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税法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未来,中国税法论坛和中国税务律师论坛将继续秉承“探讨中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前沿课题,解决税务律师执业中的难点问题,促进中国税务律师国际化发展”的主旨,不断改进和提升论坛组织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财税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引领、组织和推动中国税务律师的建立、发展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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