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大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第7期
作者:孙晓菲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1-092017年7月9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第7期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B209举办,主题是“法律规制下的税收筹划”。本期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联合主办,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中税盛达税务师事务所协办。出席沙龙的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施正文教授,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Andrea Carinci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晨颖副教授,北京市国税局邓远军处长,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副教授,腾讯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净女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翁武耀副教授,交通运输部法规司李景杰博士,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讲师叶莉娜老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高级专员贺亮博士,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周玉栋先生,北京市东城区地税局左林川女士,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吕楠楠老师,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王汐博士,财政部税政司刘奇超先生等。本期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孙晓菲主持。
在沙龙开始前,主持人孙晓菲先就本期沙龙的主题和日程安排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本次沙龙以“法律规制下的税收筹划”为主题,除了探讨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问题,还主张税收筹划应当置于法律规制下。本次沙龙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施正文教授致辞,第二个部分为分主题发言人发言与评议人评议,第三个部分为意大利AndreaCarinci教授介绍意大利税收筹划概况,最后一个部分为嘉宾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首先代表主办方致辞。施教授首先介绍了历届学术沙龙的概况,并指出上期沙龙“BEPS行动计划对中国的影响与应对”讨论了全球背景下各国联合反避税的举措。税收筹划是税收实务的热点问题,税收筹划不仅要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和经济自由,还要保障国家税收和社会公益。税收筹划是“高精尖”、“高大上”的研究,需要良好的税法基础与很强的实务经验,研究这个问题对于税法的完善有重大意义。同学们为了本次沙龙,也下了很大功夫,做了很多努力,通过与各位国内外顶尖专家交流,相信各位同学对税收筹划会有更深入的了解,本次沙龙也会十分精彩。最后,施教授表示他很期待大家今天的发言,并预祝沙龙圆满成功。
随后,主题演讲和评议环节正式开始。
第一个分主题为“公司与合伙的税负分析及筹划思路”,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焦嫣然担任演讲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宋昕之担任评议人。焦嫣然博士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切入点,分析了“公司”与“合伙”两种不同形式企业的税收待遇。她首先总结了两种形式企业现有的税收政策,指出公司的规模、产业、是否为居民企业都会对企业税收产生不同的影响,随后对比了普通公司、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应纳税所得额300000万的合伙企业的税负情况,最后用计算的方法直观的说明了投资期限对税负的影响。得出了结论,即投资者在选择公司或合伙作为组织形式时,为降低所得税税负,需综合考虑影响税率选择及投资期限的企业规模、行业特征、股权结构。评议人宋昕之对文章做出了肯定,指出文章引用了大量的表格、数据极具说服力,实务性强,之后她也对税收筹划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她认为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而言,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应当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相平衡。
第二个分主题为“房地产企业融资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筹划探析”,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姜正和担任演讲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孙梦青担任评议人。姜正和同学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主题,他首先对房地产行业税制的整体情况,以及房地产行业税收筹划的意义和基本方法做了分析,他指出房地产行业典型的涉税特征为税种多、税负重、涉税风险高,对房地产行业进行税务筹划于企业可以降低成本,于国家可以稳定财政收入。随后他分析了不同融资方式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包括关联企业融资与股权性融资和债权性融资的比较。接着他介绍了两种土地增值税筹划的方案,最后分析了“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评议人孙梦青首先对文章的亮点进行了总结,随后对文章的筹划策略进行补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认为“营改增”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影响较大,文章可以增加一些风险防范的内容。
第三个分主题为“企业高管薪酬激励的个人所得税筹划”,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陈洁担任演讲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曾彦妮担任评议人。陈洁同学的演讲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她分析了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高管薪酬与公司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第二个部分她比较了非上市公司股票(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股票增值权和虚拟股票的税负,以及上市企业定向增发的股权激励方案。接着她介绍了薪酬福利化的筹划思路与方案。最后一部分她通过表格的形式,得出了调整月薪和年终奖发放方式的最优搭配,并总结出税收筹划应具“合法性”和“有效性”,其目的是“税后收益最大化”,而非“税负最小化”。曾彦妮同学对该筹划的价值给予了极高评价,认为演讲人下了很大的功夫,她还谈到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认为论文写作应当结合实际,多与实务工作者进行交流。
最后一个分主题为“PPP项目的税收筹划与涉税风险分析”,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邓雪琳担任演讲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胡忠梅担任评议人。邓雪琳同学阐释了PPP项目各个阶段的税收筹划,她认为PPP项目的筹划应当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重视非税因素、关注涉税风险。她首先分析了PPP项目筹建期公司组织形式对税务的影响以及如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安排投资架构,得出设立子公司形式的项目公司更具优势。随后介绍了PPP项目建设运营阶段EPC的合同安排和政府支付的筹划,得出将EPC合同拆分为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等,公司可以获得增值税税收利益。最后她从股权转让和资产移交两个方面介绍了PPP项目终止期的筹划。评议人胡忠梅认为文章思路清晰、结构严谨,作者有着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功底,但是囿于篇幅,文章未对PPP项目进行行业区分,在将来的研究中期待作者可以对不同行业的PPP项目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演讲与评议环节过后,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Andrea Carinci为大家介绍了意大利税收筹划的概况。他认为研究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税收筹划是什么”是一个重要问题,税收筹划意味着使纳税人税负最小化。税收筹划又分为三类:合法的税收筹划、避税、以及逃税,那么纳税人是否可以自由进行筹划呢?意大利对此有两个限制:一个是宪法第53条规定的“所有人均须根据其纳税能力,负担公共开支”,一个是反避税规则。可以说在这两个限制下纳税人筹划的空间并不大,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使税收最小化,而非完全避税。
施正文教授随后就此问题与Andrea Carinci教授进行了交流,他指出意大利19世纪中期就有了税收筹划,有着悠久的税收筹划历史,正如Carinci教授所言,当我们进行筹划时,如何确定是筹划、还是避税、逃税,如何使筹划不违法,如何平衡纳税人权利和国家的征税权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各国的法律对此的规定也各不相同,因此税收筹划十分迷人。在国际层面,各国正在联合打击避税,并出台了BEPS15项行动计划,因此大家在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法性。
张晨颖教授和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历,鼓励大家在税法的学习道路上更上层楼;邓远军处长肯定了大家的选题,但他同时也指出,大家的筹划离具体的落地还有一定距离,他提出了“两个战略”和“两个战术”,希望大家从综合性的角度考虑税收筹划;蔡昌教授认为大家的写作都很深入,但也有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如应厘清概念,在进行量化研究时应明确前提,在筹划时应注意法律规定;刘净女士认为本期沙龙筹划具有实践意义,税收筹划不仅“高精尖”、“高大上”,也是“接地气”的学问。四位嘉宾还就四个分主题写作的具体内容向同学们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大家在进行筹划时要分清楚筹划与避税的区别,最后他们向同学们表达了美好祝福,并表示希望今后继续参加学术沙龙活动。
翁武耀教授指出同学们对于税收筹划的“法律规制”研究还不够,但这也与我国没有在高层级法律中明确规定一般反避税规则有关,目前我国只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有规定,无法覆盖其它税法方面。李景杰博士认为税收筹划涉及的领域很广,同学们能将这些热点问题结合实际,并研究出成果十分值得肯定。叶莉娜老师分别对四位同学的学术规范、文章严谨性提出了建议,并引用了OECD的报告向大家说明了节税、税收筹划、进攻性税收筹划的区别。
贺亮博士回顾了自己参加历届沙龙的经历,并对大家的文章提出了建议,认为大家在写作中不能脱离法学论文的范畴,并且应当广泛搜集资料。周玉栋先生结合自己在税务总局的工作对同学们的文章进行了点评,他指出目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已经针对PPP项目出台了政策,并且向大家介绍了政策的要点。左林川女士也结合了自己在地税局的工作,谈到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问题,再次强调了筹划的合法性。
吕楠楠老师认为本期沙龙的主题具有现实意义,大家在今后既会遇到事前的筹划,也会面临事后的争议解决,另外他也从法学论文的写作方面提了建议。王汐博士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税法学习上,理论结合实际。刘奇超先生从微观、中观、宏观方面进行了总结,并向大家介绍了特朗普税制。
嘉宾点评后,施正文教授对本次沙龙进行了总结,他再次表达了对AndreaCarinci教授和各位嘉宾的感谢,希望将来能有更进一步的交流,随后肯定了几位发言人的努力与成果,认为这次沙龙仅仅是一个起点,今后还有漫长的学习过程。他指出,本次沙龙的主题是“法律规制下的税收筹划”,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希望各位同学也要将法律意识体现在学习、工作、生活各个方面。进行税收筹划,传统上被认为应当学习经济学、会计学等学科,同学们在写作中也融入了大量的计算,但税收筹划的核心是能否受到合法性的检验,其精髓是法律。有法律依据,有合理商业目的,这样的筹划才是没有风险的。正如蔡昌教授在研究税收经济学、税收会计学时,就在其中嵌入了法律的视角。税收筹划面临着转型,从原来的仅限于会计管理视野下的税收筹划,转型为法治视野下的税收筹划。另外,施教授表示非常赞同邓远军处长所说的综合性,合法性是制度保障,综合性是最后让纳税人获得利益的保障。筹划时,税收少了,但企业面临着商业模式、架构的调整,会带来非税的成本,这与企业管理紧密相连,是企业战略问题,希望同学们继续思考提高,向不忘初心的张晨颖教授,和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的刘净女士学习。本次沙龙也是一次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高校和高校之间壁垒的活动,通过这种形式,有利于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最后,施正文教授再次对参与本期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的各位嘉宾与同学们表示感谢。
本次学术沙龙在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
(文:孙晓菲 / 图:高 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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