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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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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珮露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1-05



2015年6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第4期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综合科研楼举办,主题是“国际税收征管改革趋势与我国税收征管法修订”。本期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联合主办,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中税盛达税务师事务所协办。出席沙龙的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施正文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丁一副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张晨颖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梁文永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翁武耀老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贺燕老师,北京中税盛达税务师事务所总裁李辉博士,中国税务报资深记者卢慧菲记者,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高级专员贺亮博士等。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刘珮露主持。

沙龙开始前,主持人刘珮露就本次沙龙的主题和日程安排做了简要说明,本次沙龙以“国际税收征管改革趋势与我国税收征管法修订”为主题,专题研讨国际税收征管改革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税收征管法修订的借鉴,促进税法理论发展,为推动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立法提供建设性意见。沙龙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主题演讲和评议,由六位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对六个分主题分别做主题演讲,并相应地由六位研究生担任评议人,每个分主题安排现场自由讨论时间;第二部分是老师评议,由出席本次沙龙的八位嘉宾担任评议人;第三部分是由梁文永副教授为本次沙龙做总评议。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代表主办方致辞。施教授对到场的嘉宾和师生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充分肯定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的发展方向和产生的重要影响。施教授指出本次沙龙主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与实践价值,当前税收征管法修订正进入关键立法时期,很多重大和难点问题亟待破解,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尤为迫切。今天发言的部分同学参与了由我与丁一研究员主持的国家税务总局委托的“国际税收征管改革发展趋势研究课题”,这充分说明了本次沙龙研究主题的前沿性、立法性和国际性。希望同学们不要有压力,本着学术创新和学术自由的原则,大胆展示自己的观点和成果,为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建言献策。



随后开始进入演讲和评议阶段。

第一分主题为“税务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叶莉娜担任演讲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杨颖洁担任评议人。叶莉娜博士认为我国税务代理立法应当在借鉴发达国家有关税务代理人立法及其执业权限、监管机制、专业资质等税务代理制度的同时,遵守法定原则、保护纳税人权利原则、税务代理市场适度竞争原则、专家代理人原则,尽快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税务代理人的具体范围,建立统一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在税务代理人执业能力专业化构建等方面也应当做出具体努力。杨颖洁同学的点评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针对主题演讲的选题与内容做出了较为中肯的评价,认为选题适时而必要,内容涵盖面广而又详略得当,结构清晰而又条理清楚。第二部分主要提出了三个具体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税务代理制度的业务范围应当有多大,杨颖洁同学认为税务代理制度的范围应该既包括高端的税务代理服务也包括传统的税务代理服务。第二个问题是税务代理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其中特别指出那些现实生活中实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但却不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的人员的认定问题。第三个问题是税务代理人的责任问题,具体包括企业向税务代理人追偿的法理与法律依据是什么,税务代理人应该在多大的范围内向企业承担责任,以及税务代理人是否有向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等问题。杨疑洁同学认为,建立一个成熟有效的税务代理制度任重而道远。



第二分主题为“国际视野下我国税收检查制度的发展方向”,演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张弛,评议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王晓明。张弛同学认为我国税收检查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应当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和职权调查原则。我国在借鉴发达国家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实行全国统一和垂直领导的税收稽查管理体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务警察制度,赋予税务检查部门搜查权等较大的检查权。评议人王晓明同学首先肯定了张弛同学的发言逻辑清晰、理论实践结合严密、既具有国际视野又具有现实意义。其次,王晓明同学对演讲人的一些细节之处提出了指正和修改意见。最后,评议人认为张弛同学提出的在我国建立中国特色税务警察制度的可行性值得探讨。



第三分主题为“我国纳税评定基本制度构建研究”,演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左林川,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高涵悦担任评议人。左林川同学首先界定了纳税评定的基本概念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和确认的活动,是与纳税申报相对应和配套的一项税收确定程序。她指出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并没有确定纳税评定的法律地位,实践中推行的纳税评估在定位和工作机制中都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应当借鉴各国普遍推行的纳税评定制度,通过税收征管法修订,明确纳税评定的法律地位,设立专门的评定机构,建立评定流程和基本制度,促进我国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制度。评议人高涵悦首先肯定了左林川同学的发言,并整理了其发言的逻辑和脉络,认为其对域外经验的借鉴,能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国纳税评定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同时,评议人客观地指出了左林川同学一些仍需改进的地方。最后,高涵悦同学就保护纳税人权利和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之间的平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第四分主题为“政府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的中国探索:税收治理模式的转换”,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郭志东担任演讲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俞郭栋担任评议人。郭志东同学通过不断设问的演讲方式,引人入胜地表达了他的思想:政府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困境的产生,源于税收科层治理模式的内在缺陷及其应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无能,而问题的妥善解决,既无法依赖于税务机关单方面的立法和实践转变,也无法依靠地方政府的政治强权。中国的税收治理模式深深地嵌入到中国的政治格局和权力格局当中,其基本制度创设或革新,必须遵循中国当下政治权力的基本运行规则。评议人俞郭栋高度评价了郭志东同学的发言,认为他的演讲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同时脉络清楚,结构完整。俞同学还认为演讲人所论述的现象,只是我国政府间涉税信息共享困境的一个缩影,我国涉税信息获取途径有局限,各类组织行政隶属关系及管理手段存在差异,加之我国征管信息化水平低,税务机关一直以来未能与其他行政部门建立有效的数据接口。因此目前中国需要在根本上优化税收治理的权力格局,赋予税务机关更大的权限,以方便其展开政府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工作,实现治理主体从地方政府到税务机关的转变。



第五分主题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孙亚男向与会人员做了关于“税收利息和滞纳金制度:国际比较和我国选择”的主题演讲,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张辉担任评议人。孙亚男同学从我国目前税收滞纳金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出发,论证了税收滞纳金制度定性不明确、定量不合理的的弊端,并通过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外税收利息和滞纳金制度的规定比较,提出我国《税收征管法》在修订时应坚持的立法选择,即设立税收利息制度,以及完善税收滞纳金制度。评议人张辉同学首先肯定了演讲人所做出的前期努力,整个演讲框架清晰,内容丰富,通俗易懂。其次,张同学就两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一是现行的滞纳金费率高不高,他认为一方面需要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将滞纳金的上限设置为50%比较合适。二是征收时效多长才算合理,他认为为兼顾征纳双方的利益,15年和20年特别征收时效期间还是过长。



第六分主题为“我国税收事先裁定制度构建研究”,由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李蔚然担任演讲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刘天蕙担任评议人。李蔚然博士认为事先裁定是税务机关在个案中解释和适用税法的一种行政行为。事先裁定与行政合同和行政指导具有本质上的区别,也不应当是税法解释,更不同于预约定价协议和纳税人遵从协议,而是以行政确认为主的兼具多种属性的行政行为。通过分析和借鉴他国经验,尤其是比较美国、新加坡、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的事先裁定制度,我国事先裁定应当采取法律模式,在主管机关、受理范围、申请材料、收费、处理时限、裁定内容、法律效力、撤回及撤销、公开、监督及复核等方面做出规定。评议人刘天蕙同学认为蔚然博士的选题既有前沿性,又有现实紧迫性,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刘天蕙同学还认为税收事先裁定制度体现并延伸了政府在税收问题上的诚信表示,是政府构筑的社会诚信之网的组成部分。与以往的纳税服务相比,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实施客观上增加了纳税人的权利,同时该制度的实施在法律程序上进一步增加了税企双方的交流、沟通机会,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税企双赢。不过对于税务机关而言,税收事先裁定制度的实施,既带来较大的工作量,又带来一定的执法风险,对相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带来了一定挑战。



在上述六个分主题演讲结束后,梁文永老师做出了总点评。梁老师高度评价了本期沙龙的成功举办,并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点评。他认为税收制度的形成是具有国际影响的,国际竞争本质上是一种制度竞争,而税收制度的竞争力是税收竞争的核心,因此,本次沙龙的选题意义重大。同时,梁老师也客观地指出上述六个主讲人在国际借鉴和本国实践之间的必然逻辑上仍存在或多或少的欠缺。



丁一老师对本次沙龙的组织模式以及各位发言人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肯定,谓之“精彩纷呈”,她表示从各发言人的展示成果可见大家做了非常充分的事前准备,态度认真端正。同时她还认为各发言人的发言与本期沙龙的主题契合度高,立足当前税收征管法修改的立法需求,具有很强的问题意识,对法律原则的把握也比较到位。



张晨颖老师用“高大上”高度评价了本次沙龙的举办,认为沙龙为每一位在校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和锻炼自己的机会,对在校生的学术成长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张老师紧接着对具体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同样强调演讲人在借鉴域外经验时,要注意考证域外制度产生的背景和适用的环境,是否具有可移植国内的可能性,引发与会人员的反思。


 


翁武耀老师肯定了研究生学术沙龙一贯以来思想和观点的碰撞性,并结合发言人的观点和看法,提出了自己对于沙龙主题的见解。他认为政府主导的立法和执法都以增加税务机关权力为侧重点,在提高征管效率同时,我们必须注重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借鉴域外可行经验,为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修改提供有效建议。




贺燕老师指出在进行制度研究时,应当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域外经验与中国现实的选择,把握论证的可行性。贺燕老师同时指出应当“小题大做”,仔细论证每一个议题,以免出现理论的罗列而无分析。




李辉博士结合自身税务师的身份,认为我国目前对税务师管理的突出问题是没有行业立法,并导致在本次简政放权中税务师的资格由许可类转变为水平评价类。他赞成放开税务代理市场,让注册税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根据自己的专长,寻找发展方向,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高质量的涉税专业服务。



卢慧菲记者评价本次沙龙发言人“博学、自信、健谈、思维敏捷、勇于探索,有才情、有朝气、有锐气”。同时肯定沙龙主题是目前税务领域的热点问题,演讲人提出的建议务实,可圈可点,对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意义深远。



贺亮博士分享了论文写作的些许心得。认为论文选题不能离开大环境大背景;在借鉴域外经验时,应避免简单罗列,而应该增加自己对域外经验可借鉴性的评价。作为一名法律人,行文时应时刻保持法学的问题意识。



施正文教授作为最后一位点评人,高度评价了本期沙龙的成功举办,肯定了发言人对沙龙所做出的努力。施老师首先认为,发言人都具备了一定的国际化视角,对域外立法和经验进行了比较研究,有利于推动我国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制度,因为现代税收制度对我国来说是“舶来品”,因此学习借鉴国外经验绝非形式,关键是把比较和借鉴做得更加充分和准确。其次,施老师认为发言者都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研究方法,也具备了一定的法学问题意识,论文写作和演讲能做到法言法语,聚焦热点和难点问题,探讨学术问题和实际问题,并为立法完善提出对策建议,展示了法律人和法学人的风采和潜质,令人欣慰。最后,施老师对每个分主题发言人提出了具体的评价意见。



整个沙龙持续了五个多小时,在留下了无数个精彩难忘时光后圆满结束。



(文:刘珮露 / 图:马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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