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大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第1期
作者:李蔚然 丨 来源:本站 丨 时间:2018-01-052014年5月23日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第1期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举办。此次沙龙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施正文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梁文永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徐妍副教授等担任评议嘉宾,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生张亚伟主持此次沙龙。
此次沙龙的主题为“增值税改革国际经验与中国‘营改增’法律难题的破解”,此次沙龙围绕该主题划分为四个分主题,由四位演讲人和四位评议人分别对此进行探讨。
在热烈的掌声中,张亚伟博士首先就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向大家介绍了与会的评议嘉宾和各演讲人及评议人。随后施正文教授做了致辞,对到场的嘉宾和师生表示热烈的欢迎。施教授认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是全国众多高校中第一次针对研究生举办的关于财税法研究的沙龙,具有重要的开创意义,并希望大家能继续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的相关活动。随后沙龙正式开始。
第一分主题为“金融业‘营改增’征税模式研究”,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高级专员、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博士生贺亮担任演讲人。贺亮博士提出为解决金融业营业税税负偏重、税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制在克服重复征税、完善税收制度和促进金融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此,我国金融业营改增应当坚持税制统一、收税中性、税负合理及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贺亮博士探讨了欧盟基本免税的征税模式及最新理论成果,认为积极构建稳健、高效和中性的金融业增值税征税模式的重点是合理设计金融业增值税税基和税率,关键是完善进项税额抵扣机制和配套税收制度,同时要加快分税制改革步伐。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马启超着重点评了金融业“营改增”的课税模式,并分别对存贷款业务和保险业务(财险)增值额的确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第二分主题为“‘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分析”,演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左林川。左林川同学认为“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必将对建筑业的发展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然后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业各方面的影响,并结合当前经济、税收的实际环境提出了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几项具体措施。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李蔚然首先高度肯定和评价了左林川同学的精彩发言,并提出了从税法学角度探讨建筑业“营改增”的法律问题,如沿着税收之债的构成要价全面分析构建建筑业增值税规定的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措施等。
第三分主题为“欧盟增值税改革述评(2010——2013)”,演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郭志东。郭志东同学介绍了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欧盟于2010年开启的增值税改革,并指出了在多元目标的共同作用下的欧盟增值税改革方案承载着众多的利益纠葛:欧盟一体化与成员国主权、现行增值税令人难以容忍的弊端与决策机制的僵化。随后郭志东同学以欧盟委员会《关于增值税未来的通告》为中心,向大家介绍了欧盟增值税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在现实中可能遭遇的种种困境。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孙亚男认为郭志东同学的发言非常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借鉴欧盟先进增值税税制可以为当下我国“营改增”提供较好的立法借鉴,并指出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单一的税率、宽广的税基、较高的起征点、目的地征税、较少的优惠政策以及完善的发票抵扣制度”。
第四分主题为“从Umsatzsteuer到Umsatzsteuer——德国的‘营改增’实践”,演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郑升豪。郑升豪从“Umsatzsteuer”这一德语词汇出发,指出德国于1968年废止营业税而改征增值税,但出于习惯,仍沿用了“Umsatzsteuer”的称谓,向我们简要介绍了德国“营改增”的背景。郑升豪同学详细地探讨了德国增值税关于课税主体、课税客体(对象)、免税事由、计税基础和税率等五个构成要件,同时也认为虽然增值税当下已成为德国第二大税种,但这些构成要件也存在些许争议之处。评议人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朱江枫认为郑升豪同学的发言非常精彩,并着重从德国基本法“平等权一般条款”出发为大家介绍了“社会国原则”,并表达了自己在税法学习过程中对于区分税法学和经济学界限方面的困惑。
主题演讲和讨论之后,施正文教授、梁文永教授、徐妍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翁武耀老师、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贺燕老师、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薛仁森博士、李辉博士、赵伟文博士、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周玉栋律师等点评嘉宾分别就演讲主题进行了评议。
施教授首先高度肯定和评价了各演讲人和评议人的表现,认为大家的演讲和评议都非常精彩。在选题上,既有对国内具体行业“营改增”的细致分析,也有国外增值税改革的经验之谈,沙龙探讨的内容不仅具有深厚的学术意义,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施教授还认为税法的内容博大精深,税法的学习和运用与其他部门法紧密相关,尤其是当下各个行业的“营改增”改革就涉及到很多民法理论。
梁文永教授高度肯定了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的意义,并认为这是一个供高校师生交流的学术殿堂,具有浓郁的求知气氛。梁教授认为此次沙龙非常成功,并提出了沙龙的探讨应多运用法学的研究方法较少运用政治视角的建议。
徐妍教授认为关于“营改增”可能存在目的正当性的考量问题,应当从税收公平原则出发认识“营改增”中出现的问题。徐教授还提出了对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征税的前提在于整个金融税制的完善。她也认为应当沿着法学的研究路径进行探讨,“营改增”改革中关涉法学的核心范畴主要有三方面:税法的法定性,平衡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以及增值税的国际协调问题。
翁武耀老师认为在借鉴增值税改革的国外先进立法经验时应当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进行本土化改造,立法者应当注重从法学视角考虑到纳税人的一系列税法权利,如抵扣权、退税权、申请补偿权等权利。
贺燕老师首先认为金融行业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增值税税制对不同的金融产品进行区别对待,她也认为当下“营改增”的税收法定性欠缺,无法保障税改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并提出了对税法司法化的期待。此外,贺燕老师还强调了学术研究和探讨一定要注重学术规范。
薛仁森博士和赵伟文博士从实务角度出发对当下营改增税负增减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也对香港和加拿大的税制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提出了当下对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的征税问题,引发了大家的深入思考。
李辉博士认为当下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导致金融产品日新月异,课税对象的多元化使得世界各国对金融行业多实行减税制。他也认为当下建筑行业具有复合型的特征,因此我们需谨慎和小心地对其进行“营改增”。李辉博士还结合自己在美国对二十多个州的税法进行学习和考察的经验,向大家介绍了美国在没有增值税的基础上如何保证地方的税收收入,即建立了完善的房地产税制,并对当下国内房地产税制的改革进行了简要评述。
周玉栋律师主要点评了建筑业“营改增”前后可能出现的价格转移、国税地税税权冲突等问题,为我们带来了 “营改增”税收实务方面的思考。
接着进入了与会师生提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刘曦同学提出了自己在金融业增值税改革方面的困惑,点评人马启超同学进行了精彩和细致的回答。
最后施正文教授高度肯定和评价了此次沙龙,认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财税法学术沙龙第一期的成功举办开了研究生财税法学术交流的先河,并欢迎兄弟院校师生继续积极参加。整个沙龙持续三个小时,在精彩演讲和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
(文:李蔚然 / 图:俞郭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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